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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食品网信用评价规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商品评分规则:
下单后针对该商品的评分“冰鲜度”:默认5分
每个订单包含该商品都可以被评价,不评价为5分
分值计算:全部评价分数相加除以评价次数,即取平均值
第八条 商家评分规则:
冰鲜度评分:默认5分
每个订单下的商品都可以被评价,计入统计,不评价为5分
分值计算:全部评价分数相加除以评价次数,即取平均值
第九条 服务评分:
用户针对每个订单的服务评分,默认5分
每个订单都可以被评价,计入统计,不评价为5分
分值计算:全部评价分数相加除以评价次数,即取平均值
第十条 物流评分:
用户针对每个订单的物流评分,默认5分
每个订单都可以被评价,计入统计,不评价为5分
分值计算:全部评价分数相加除以评价次数,即取平均值
第十一条 消费者可对购买的商品进行评价,评价中可以文字描述,也可以晒图。
第十二条 评价及回复内容要求
商家发布的评价内容、晒图和回复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不允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涉及违反广告法、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的。
●涉及政治、淫秽色情、暴力、反政府言论、赌博、毒品等内容的。
●辱骂或污言秽语。
●泄露他人信息。
●非格利平台的其他商品、商家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店铺、商品链接、联系信息等。
●图片非本产品、图片为截屏或图片不清晰的。
●店铺链接、二维码等广告宣传信息内容的。
●未经他人同意,涉及使用他人图片并编辑后发布的。
●盗用他人图片或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图片并编辑后发布的。
●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
第十三条 差评回复、
对于消费者发布的差评内容
,建议商家24小时内进行回复处理。
第十四条 恶意评价处理
1、
2、
(1)评价内容含有黄赌毒暴的违法言论或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信息的言论。
(2)消费者和商家沟通过程中,消费者主动利用中差评要求商家提供返现、优惠券等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或对商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3)评价内容含有对商品质量问题的评价信息且无事实依据,在商家与消费者沟通后,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评价内容含有与事实不符的负面评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评价信息、同行竞争者的恶意评价信息等。
3、恶意评价处理申请条件:
(1)商家仅可针对店铺订单产生的评价申请处理。
(2)针对同一个评价内容,商家仅能发起一次申请,如证据不全或无法证明为恶意评价的,格利平台将驳回该申请,且不支持再次发起申请。
第十五条 平台会对评价、回复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审核,对于违反平台管理要求的内容,平台会进行违规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屏蔽、折叠、账号监管等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商家举证恶意评价需按照格利平台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聊天记录、图片、链接等。如商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格利平台将进行违规处理。
第十七条 格利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八条 格利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九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则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则的,格利平台有权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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